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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政策“十严禁”
发布时间::2025-08-07

1.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征订或代购省教育厅本学年教辅目录外的其他教辅。

2.严禁向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推荐或代购除写字练习册外的其他教辅材料。

3.严禁强制或以布置作业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不得将教辅使用情况与学生评价、教师考核等挂钩。

4.严禁同一学科重复征订多种教辅材料。

5.严禁“家长委员会”名义统一组织购买、使用教辅材料。

6.严禁以任何形式暗示、诱导或推荐学生到指定书店、网店或书商处购买教辅。

7.严禁学校及其他单位在征订《目录》内教辅材料时,捆绑搭售其他教辅、读物等图书或文具作业本、光盘、磁带其他学习用品。

8.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校园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形式开展教辅材料宣传、推荐和推销。

9.严禁学校或教师通过小程序、公众号、二维码、家长群等发送教辅征订链接或支付信息。

10.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和学校工作人员利用征订教辅材料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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